接上篇,我个人觉得最核心的是他们怎么筛案子的,而这分两块,
首先,我很好奇他们凭啥说是唯一一家能直接触达patent owner(原告)个人的fund. 他们给我的比喻非常生动。对方问我说,你想想,
哦,所以不是他们有啥秘密武器,实在是因为别人都没动力干这事,
2%这么低的成功率,
听到这我问了个题外话说,
他们说,以色列和欧洲的赔偿范围都咪咪点,小得多,
挺有意思的。我继续问,那你们是怎么筛选的呢?
他们说,patent owner(原告)本身最重要的就是看这个人是不是疯子。
过了patent owner(原告)这一关,后面还有很重要的一关,
每个案子侵权的被告都有多个公司。比如,meta, amazon, 微软,alphabet等一起告。这个是个最最核心的点,
每个被告公司都有大量的可执行资产来赔付补偿金。
那筛选之后,每个案子从开始到结束,大概是个什么时间线,